交通事故救助金由谁来还?交通救助金由本文主要围绕交通事故救助金的偿还主体展开,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事故追偿法律规定和索赔流程。
一、交通救助金由交通事故救助金由谁来还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事故偿还主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交通救助金由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事故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交通救助金由,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事故
也就是交通救助金由说,救助金可以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来偿还。事故
二、交通救助金由救助金追偿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救助金由有以下情形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交通救助金由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救助金的追偿法律,为救助金的偿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道路交通事故索赔流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可以根据以下流程进行索赔:
1.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
(3)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4.调解书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判决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索赔流程的详细步骤。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使用。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在线。